10.1 目的
提供一种标淮的试验程序,用于评价固定灭火系统在使用中长期与水接触的零部件耐温水老化的能力。
10.2 试验设备
温水老化试验箱加热系统应满足箱内水温达到表7的规定并保持恒定,箱内的试样支架和挂架应采用防锈及耐腐烛的材料制造,温度控制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温度偏差:±1.0℃;
b) 温度均匀度应不大于1.0°C;
c) 温度波动度应不大于±0.5°C。
10.3 试验条件参数
试验的条件参数主要由试验水温和持续时间决定。根据试样的材料和使用情况从表7中选取或根据需要确定适宜的试验水温和持续时间。
10.4 预处理
将试样清洗干净,清洗时不能用磨料或溶剂,不应洗去试样上有意涂覆的保护性有机膜。
10.5 条件试验
10.5.1 将试样按其工作位置(可根据需要再现或模拟实际使用中样品所处的状态)放置在试验箱内的支架上。试样不能与试验箱壁接触,试样间也不能相互接触。
10.5.2 开启试验箱加热系统,使箱内水温达到10.3的规定,待水温恒定开始计算持续时间。
10.5.3 温水试验后按产品标准的规定对试样进行处理。
10.6 试验结果的评定
试验结果的评定由被测试样的产品标准提出,可包括以下内容,
a) 检査试样有无裂纹、扭曲和变形损坏;
b) 按产品标准要求对试样的性能及功能进行测试得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