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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GB/T25208-2010

    • 发布日期: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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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 概述
    提供一种标准的试验程序,用于评价固定灭火系统金属部件耐硫化氢腐蚀的能力。
    16.2 试验设备
    化工气体腐蚀试验箱的制造材料应抗硫化氢气体腐蚀和不影响试验结果;试样支架和挂架应用耐硫化氢腐蚀的材料制造;试验箱应保证严密封闭,其顶部要避免试验时聚积的溶液滴落到试样上;加热系统应保持箱内温度达到16.3中规定的试验温度,温度控制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温度偏差:±2.0°C;
    b) 温度均匀度应不大于2.0;
    c) 温度波动度不大于士0.5°C。
    16.3 试验条件参数
    试验在化工气体腐蚀试验箱中进行,每24h向试验箱中加入硫化氢气体,使箱内硫化氢气体的体积与试验箱工作室体积之比为1%。
    试验温度:+25.1±2 ℃。
    试验周期:应根据被试材料或产品的相关标准进行选择,推荐的试验周期为8d、10d、16d。
    16.4 预处理
    将试样清洗干净,清洗时不能用磨料或溶剂。不应洗去试样上有意涂覆的保护性有机膜。若产品标准要求封堵试样进出口,应使用不与硫化氢反应的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16.5 条件试验
    16.5.1 将试样按其工作位置放置在试验箱内,试样可以放置在箱体内不同水平面上,但不得与箱体接触,试样间也不能相互接触。 16.5.2 在试验箱的底部放置一个玻璃水槽,玻璃水槽的开口面积与箱底面积的比为1:5,槽内加入适量清水,加入水的量和试验箱的容积比为1:100。
    16.5.3 开启试验箱加热系统,当温度恒定在规定值后加入硫化氢,加人硫化氢的量应满足16.3规定 的体积浓度要求,并开始计算持续时间。
    16.5.4 硫化氢可采用钢瓶法直接加入,也可采用化学反应法制取。采用化学反应法制取疏化氢时,需在试验箱底部再放置一个玻璃槽用于盛装反应溶液,化学反应制取硫化氢的方法参见附录B。
    16.5.5 试验结束后取出试样,在温度+ 20℃±5°C、相对湿度不超过70%的环境条件下干燥1d〜5d。
    16.6 试验结果评定
    试验结果的评定由被测试样的产品标准提出,可包括以下内容:
    a) 试样的外观变化以及保护层和基本金属的腐蚀状况;
    b) 试样是否出现明显腐蚀损坏;
    c) 按产品标准要求对试样的性能及功能进行测试得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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