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4部分:电气线路
Inspection methods for trace and physical evidences from fire scene—
Part 4: Electrical wire
GB/T 27905.4-2011
2011-12-30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7905《火灾物证痕迹检査方法》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物证分类及编码;
——第2部分:普通平板玻璃;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
——第4部分:电气线路;
——第5部分: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本部分为GB/T 27905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调查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新明、赵长征、李建林、徐放、高伟、孟庆山。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