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
Flame arresters for petroleum gas pipeline systems
GB/T 13347-2010
代替GB 13347-1992
2011-01-14发布 2011-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3347-1992《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阻火性能和试验方法》。本标准与GB 13347-199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性质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标准名称改为“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
——删除规范性引用文件GB 979、GB 1336、GB 9112、JB 2759,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3181、GB 3836.2、GB/T 7306.1、GB/T 7306.2、GB/T 9969、GB/T 13306;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分类和基本参数、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见第 3章、第4章、第5章和第10章);
——增加了阻火器外观、耐腐蚀性能、密封性能、压力损失与通气量的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见第 6章、第7章);
——修改了阻火器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见第8章、第9章,1992年版的第 5章、第6章);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阻火器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见附录A);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阻火器试验气体及浓度”(见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中国科技大学、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启东混合器厂有限公司、西安中油石化设备厂、江苏启东海鹰冶金机械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云升、刘连喜、周凯元、董海斌、盛彦锋、卢政强、马晓钟、黄维贤、杨静、杨裕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3347—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