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管道阻火器 pipeline flame arrester
安装在输送可燃气体管道中,阻止传播火焰(爆燃或爆轰)通过的装置,由阻火芯、阻火器外壳及附件构成。
3.2
阻爆燃型阻火器 deflagration flame arrester
能阻止爆燃传播的阻火器。爆燃是指以热传导和扩散方式、相对于前方介质以亚音速传播的燃烧反应形式。
3.3
阻爆轰型阻火器 detonation flame arrester
能阻止爆轰传播的阻火器。爆轰是以激波压缩方式、相对于前方介质以超音速传播的燃烧反应形式。
3.4
耐烧型阻火器 endurance burning flame arrester
在耐烧过程中及耐烧后能阻止火焰传播的阻火器。
3.5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 maximum experimental safety gap
MESG
在标准试验条件下(0.1MPa,20°C),刚好使火焰不能通过的狭缝宽度(狭缝长为25mm)。
注:MESG的定义是国际统一的,取自标准的MESG试验装置。
3.6
稳定燃烧 steady burning
在阻火元件表面或靠近阻火元件表面位置稳定燃烧,10min内保护侧阻火元件温升不超过10°C。
3.7
稳定爆轰 stable detonation
爆轰在限定的系统中稳定传播,波面压力及传播速度没有明显变化,并且爆轰波相对于其波后方的 介质以声速传播。
注:在大气环境下,如果采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气体及试验程序,那么稳定爆轰的速度范围为1400m/s~2400m/s。
3.8
极限阻火速度 maximum velocity of preventing flame transmission
阻火器在给定的试验条件下所能阻止的最快火焰速度。
3.9
安全阻火速度 safety velocity of preventing flame transmission
阻火器在给定的试验条件下所能安全阻火的速度,通过极限阻火速度以及相应的安全系数(76.92%)确定。
3.10
介质最高工作压力 maximum working pressure of medium
使用介质在相应温度范围内所能达到的最髙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