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Fire service fall protection equipment
GA 494-2004
2004-06-02发布 200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的第6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根据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结构特点和技术特性以及我国消防部队的使用要求制定,主要技
术指标参考国外技术先进国家相关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经过技术分析而提出。
本标准中包含GA 89-1994《消防安全带》标准的内容并对其做了修改,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GA 89-1994标准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海波、蒋旭东、李瑜璋、韩翔、顾文杰、武镜华、戎军、景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