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3部分:逃生梯
Escape apparatus for building fire—Part 3: Escape ladder
GB 21976.3-2012
2012-11-05 发布 2013-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本部分的第5章、第7章和8.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21976《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配备指南;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第3部分:逃生梯;
—第4部分:逃生滑道;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第6部分:逃生绳;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第8部分: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
......。
本部分为GB 21976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宝忠、万明、金鞾、蒋旭东、韩翔、顾文杰、李景海。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