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试验装置必须放在离墙和天花板至少0.4m的地方,图2到图5给出了装置的尺寸。试验箱由厚度(13±1)mm、标称密度650kg/m³的硅酸钙板和尺寸为(110±10)mm×(1100±100)mm的防火玻璃构成,防火玻璃安装在箱体前面,以便在试验过程中可以观察到整个试件的长度,试验箱的外面可以安装金属保护层。在观察窗口下方,安装一个可紧密关闭的门,由此能让试件平台移入或移出。
从试件夹具内边缘起,试件两侧应分别安装刻度间隔为50mm和10mm的钢尺。
4.2 试验箱下面由可滑动平台构成,它能严格地保证试件夹具处于固定的水平位置(图1)。在试验箱和试件夹具之间总的空气流通面积应是(0.23±0.03) ㎡,且平均分配子试件长边的两边。
4.3 辐射热源为一块安装在金属框架中的多孔耐火板,它的辐射面尺寸为(300±10)mm×(450±10)mm。
辐射板应能承受900℃的高温,并且空气、燃气混合系统必须通过一个适当的装置来保证试验的稳定性和重现性(见附录B)。
辐射加热板安装于试件夹具上方,其长边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30±1)°(见图5)。
4.4 试件夹具由耐火且厚度为(2.0±0.1)mm的L形不锈钢材料做成,图6给出了它的尺寸。试件的暴露面尺寸为(200±3)mm×(1015±10)mm,试件夹具两端用两螺钉将其固定在滑动钢制平台上,试件可通过各种方式固定在试件夹具上(如钢夹等),夹具总厚度为(22±2)mm。
4.5 用于点燃试件的不锈钢点火器,内径为6mm,外径为10mm,此点火器上有两排孔,中心线上平均分布19个直径0.7mm成放射状的孔,中心线下60°的线上平均分布16个直径0.7mm的放射状的孔(图7)。
试验中丙烷气流速应控制在(0.026±0.002)L/s,点火器的放置位置应保证从下排孔产生的火焰能在试件零点前(10±2)mm的地方与试件接触(见图8)。当点火器在点火位置时,它应在试件夹具边缘上方3mm的地方,当试件不需要点火时,点火器应能从试件零点位置移开至少50mm,使用热值约为83MJ/m³的商业丙烷气作为试验用燃气。
当丙烷气流量调节正常并且点火器在试验位置时,点火火焰高度应大致为(60~120)mm(见图8)。
4.6 排烟系统用于抽排燃烧烟气,与箱体烟道不直接相连。当辐射板关闭,模拟样品在规定位置且样品出入门关闭时,箱体烟道内的气体流速应为(2.5±0.2)m/s。
排烟系统的排烟能力为(39~85)m³/min(25℃)。
4.7 测量排烟通道流速的风速仪精度为±0.1m/s,安装于箱体烟道上,其测量点正好在距离箱体烟道下边缘上方(250±10)mm的中心线上(见图4和图5)。
4.8 为了控制辐射板的热输出,适合使用测试范围为(480~530) ℃(黑体温度),精度为±0.5℃的辐射高温计,它与辐射板距离约1.4m,能感温到辐射板上直径250mm的圆面(见7.1.3和8.1)。
辐射高温计的灵敏度恒定在波长1μm至9μm的范围内。
4.9 在铺地材料辐射试验箱中应安装一支直径为3.2mm的K型不锈钢铠装热电偶,该热电偶需要有绝缘和非接地的热接点。该热电偶应安装在箱体顶板下25mm,箱体烟道内壁后100mm,试验箱垂直面的纵向中心线上。
第二个热电偶插在箱体烟道中间,距离箱体烟道顶部(150±2)mm。每一次试验后要清洁热电偶。
4.10 用于测量试件辐射通量的热通量计应选用无开口,直径25mm的热通量计(如Schmidt-Boelter型)。它的量程为(0~15)kW/m²,校准时应在辐射通量为(1~15)kW/m²的范围内操作。使用时须为热通量计准备温度为(15~25) ℃的冷却水源。
热通量计的精度为±3%。
4.11 校准板是由厚(20±1)mm,密度(850±100)kg/m³无涂覆层的硅酸钙板制成,尺寸为长(1050±20)mm,宽(250±10)mm(见图6)。沿着中心线从试件零点开始,在110mm、210mm,直到910mm的位置开有直径为(26±1)mm的圆孔。
4.12 如果需要进行烟气测量,测烟装置在附录A中作了说明。
4.13 辐射高温计、热通量计和测烟系统的输出信号应通过适当的方法记录下来。
4.14 时间记录装置精度为秒,1h的计时误差为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