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1 产烟率的计算(SPR)
A.6.1.1 试样和燃烧器总产烟率:SPR总
a) V(t)的计算
A.6.1.2 燃烧器的SPR
燃烧器的产烟率等于基线时段的SPR总(t)。燃烧器的平均SPR是根据基线时段(210s≤t≤270s) 的平均SPR总(t)进行计算的:
A.6.1.3 试样的SPR
一般来说,试样的SPR为总产烟率SPR总(t)减去燃烧器的平均SPR(即SPRav-燃烧器)得出的差值。
t>312s:
注:当试样开始产生可燃性挥发物时,燃烧器火焰的烟气生成极有可能发生改变。然而,基准时段的产烟量被认为是具有可接受精度的最佳近似值,尤其是在受火初期,基准时段的产烟量对SMOGRA的计算极具重要性。
A.6.1.4 SPR60s的计算
A.6.2 TSP(t)和TSP600s的计算
试样总产烟量TSP(t)和试样在受火期最初600s(300s≤t≤900s)内总产烟量TSP600s(t)的计算 如下:
注:由于每3s只有一个数据点,所以采用了系数3。
A.6.3 SMOGRA的计算(烟气生成速率指数)
SMOGRA为SPRav(t)/(t-300)的最大商值再乘以10000所得的值。只有受火期内超过SPRav 初始值和TSP初始值的部分SPRav和TSP参与计算。受火期内,如果在上述的SPRav和TSP两个参数中有一个或两个均未超过其初始值,那么SMOGRA为0。
a) 根据A.6.1.4,用以计算SMOGRA的SPRav等于SPR60s,但受火期的最初27s除外。对于最初27s内的数据点,只在受火期内数据点最大可能对称范围内进行平均。
b) 计算所有t的SMOGRA,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