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分类及代号
4.1.1 破拆机具按其驱动形式可分为:
——燃油型,代号为R;
——液压型,代号为Y。
4.1.2 破拆机具按其种类可分为:
——链锯,代号为L;
——无齿锯,代号为W;
——双轮异向切割锯,代号为S;
——环锯,代号为H。
4.2 型号
破拆机具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示例1:
额定切割深度为150 mm的、可切割钢筋和混凝土的液压型无齿锯表示为PJYW/150-JH。
示例2:
额定切割深度为250 mm的、可切割木材的燃油型链锯表示为PJRL/2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