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
Inspection methods for trace and physical evidences from fire scene—
Part 3:Ferrous metalwork
GB/T 27905.3-2011
2011-12-30 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7905《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物证分类及编码;
——第2部分:普通平板玻璃;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
——第4部分:电气线路;
——第5部分: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本部分为GB/T 27905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调查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莹、高伟、王连铁、赵长征、邸曼、牛文义、夏大维、齐梓博、刘术军。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