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装置组成
4.1.1 模拟化工装置区
模拟化工装置区应由模拟化工装置、气体燃料储存间、储罐和泵房等构成。
模拟化工装置应设置模拟的塔、釜、管道、脱水器、换热器、泵等设备。模拟化工装置上应设置燃烧点、泄漏点、仿真音响装置,以及自动点火装置、控制系统、闭路监控系统、水喷淋系统、固定或半固定灭火系统及操作平台、盘梯等辅助设施。
气体燃料储存间内应设有集气装置、调压器、通风装置和可燃气体泄漏自动报警装置等,集气装置应分为储存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装置。
储罐应包括储水罐和液体燃料储罐。模拟化工装置区宜设两个储水罐或储水池,一个用于模拟液体泄漏的供水,一个用于水喷淋保护的供水。模拟化工装置区宜设液体燃料储罐,用于储存模拟燃烧所需的燃料。
泵房内应有供油泵、供水泵和空气压缩机,以及管道、压力表、阀门等设备。供油泵是为模拟液体类火灾提供燃料输转功能的设备。供水泵是为模拟液体泄漏和对模拟化工装置水喷淋保护系统提供物料输转功能的设备,供水泵应包括供模拟化工装置液体泄漏和固定水喷淋系统用的水泵。空气压缩机是为模拟可燃气体泄漏和模拟啸叫声提供所需气源的设备。
4.1.2 控制室
控制室应能实现对化工装置灾害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所有功能控制和对模拟训练现场监视。控制室内设控制台,控制台应具备供(停)气、供(停)油、供(停)电、点火、音响、监控、记录、通信和广播等功能。
4.2 建设要求
4.2.1 气体燃料储存间面积不宜小于25 ㎡,泵房面积不宜小于25 ㎡。
4.2.2 液体燃料储罐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可燃气体的场所;液体燃料储罐、气体燃料储存间、泵房及模拟装置应分开布置。
4.2.3 模拟化工装置至少应设置3层操作平台,其层高应与常用化工生产装置相符合。操作平台应设置不小于1.05 m高的安全护栏。
4.2.4 模拟化工装置各种设备的形状应与真实化工装置设备相似。其中塔的单体宜为800、1000、 1200、1400等规格,至少有一个塔的单体高度不小于20 m。至少有两个容积大于2 m³的储罐。模拟化工装置中应有容积大于2 m³的反应器和直径大于600 mm的换热器,各种模拟设备的壁厚应不小于6 mm。
4.2.5 模拟化工装置区宜采用水泥铺设地面。
4.2.6 控制室面积不宜小于30 ㎡。一般建在模拟化工装置区外的独立房间内,也可设置在消防综合训练场的中心控制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