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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原因调查指南 GA/T812-2008

    • 发布日期: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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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分类方式不同,可将火灾痕迹分为如下类型:
    a) 根据证明作用分为:证明起火部位和起火点的痕迹;证明火灾芟延的痕迹;证明起火原因的痕迹;证明火灾性质的痕迹。
    b) 根据形成痕迹的物体分为:可燃(易燃)物质形成的痕迹和不燃(难燃)物质形成的痕迹,如玻璃形成的痕迹、金属形成的痕迹、木材形成的痕迹、可燃液体痕迹等。
    c) 根据现场勘验实际需要分为:炭化痕迹、灰化痕迹、烟熏痕迹、倒塌痕迹、燃烧图痕(图痕)、熔化痕迹、变色痕迹、变形痕迹、开裂痕迹、电热熔痕、摩擦痕迹、分离移位痕迹、人体烧伤痕迹、记时记录痕迹等。
    d) 根据火灾动力学原理分为:
    ——蔓延痕迹(移动痕迹):火焰和热量在传播、扩大和蔓延过程中,尤其是在火灾初始阶段,由起火点向周围可燃材料蔓延时,可以在可燃材料和不燃材料上形成可以表明火源方向 的痕迹特征。 ——强度(温度)痕迹,物体在各种髙温热效应作用下所形成的痕迹。物体被烧后,在其表面上通常能够产生可以表征温度强度差别的明显的分界线,火灾调查人员根据这些分界线可以初步确定被烧物质的特性、数量以及火灾传播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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