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 整车试验
12.2.1.1 按照GB7956.1—2014第6章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12.1.1.1的要求。
12.2.1.2 泵浦车在满载条件下行驶100km后,使消防泵在GB6245规定的额定工况和标准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2h。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6245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12.1.1.2的要求。
12.2.1.3 检查泵浦车的转速控制器,并查看操作处的各种指示装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1.3的要求。
12.2.1.4 检查泵浦车的各自动控制机构,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1.4的要求。
12.2.1.5 检查操作面板上消防泵出口和进口压力表的联接方式及连接管处的标识,用游标卡尺测量联接螺纹直径和长度,用螺纹规测量螺距,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1.5的要求。
12.2.1.6 检查泵浦车操作面板侧的出水口,并用卷尺测量其直径和离地高度,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1.6的要求。
12.2.1.7 检查车载式供水系统泵浦车的外部蓄电池充电接口,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1.7的要求。
12.2.1.8 检查供水系统所有模块的警示装置、示廓装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1.8的要求。
12.2.2 底盘改制试验
12.2.2.1 按照GB7956.1—2014中6.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12.1.2.1的要求。
12.2.2.2 检查液压系统的隔热防护措施,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2.2的要求。
12.2.3 标识检查
12.2.3.1 检查操作面板处的操作说明,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3.1的要求。
12.2.3.2 检查泵浦车的操作标识,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3.2的要求。
12.2.3.3 检查泵浦车的警示标志,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3.3的要求。
12.2.4 消防专用装置试验
12.2.4.1 泵浦车配备的消防水力系统按照GB7956.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12.1.4.1的要求。
12.2.4.2 配备了车载供水系统的泵浦车,其消防性能依据附录B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12.1.4.2的要求。
12.2.5 随车吊试验
12.2.5.1 在车辆行驶状态时,检测随车吊回转部分和吊臂,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12.1.5.1的要求。
12.2.5.2 利用标准砝码检测随车吊的所需起吊质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12.1.5.2的要求。
12.2.5.3 测量随车吊的最大工作幅度及在该幅度下的所需起吊质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12.1.5.3的要求。
12.2.5.4 检查随车吊警示标识,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5.4的要求
12.2.5.5 检查排线或导线装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5.5的要求12.2.5.6检查随车吊产品标牌,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12.1.5.6的要求12.2.5.7对随车吊连续进行50次工作循环,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12.1.5.7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