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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车 消防要求和试验方法 GA39-2016

    • 发布日期: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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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1 整车要求
    23.1.1.1 输转消防车(以下简称“输转车”)应符合GB 7956.1-2014第5章的相关要求。
    23.1.1.2 输转车至少应配备2台输转泵。
    23.1.1.3 输转车配备的用于储存输转物质的容器均应设置可靠的密封装置。车辆进行可靠性试验后,容器均应固定牢靠,不应出现与器材箱内其他部件或器材磕碰以及储存物质溢出的现象。
    23.1.1.4 配置移动式输转泵的书转车,输转泵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1的要求。
    23.1.1.5 输转车应配置吸液管和输转管,管路均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23.1.1.6 吸液管过滤装置,过滤装置不应降低输转泵的额定压力和流量。
    23.1.1.7 输转管在1.5倍输转泵额定压力下与输转泵出口的连接不应脱落。
    23.1.1.8 吸液管和输转管路在额定工作压力下均应无渗漏。
    23.1.1.9 采用固定式储存罐的输转车应设置罐内液体满液位报警装置和防止罐内液体溢出装置。
    23.1.1.10 输转车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
    23.1.2 底盘改制要求
    输转车的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2的相关要求。
    23.1.3 标识要求
    23.1.3.1 输转车的控制面板应具备:
    ——输转泵的开启、关闭功能;
    ——电动输转泵的工作电压、电流显示;
    ——电动输转泵的紧急停止按钮。
    23.1.3.2 控制面板应设置中文操作说明,操作说明应至少具备以下内容:
    ——输转泵的可输转介质;
    ——输转泵、吸液管、输转管等部件的连接方法或连接示意图;
    ——输转泵、阀门的操作顺序。
    23.1.3.3 控制面板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操作人员注意避免直接接触有害液体,处理易燃液体时应采用防静电装置和避免火苗。
    23.1.3.4 输转车的操作说明、操作标识和警示标志参见附录A。
    23.1.4 输转泵要求
    23.1.4.1 输转泵的泵体应采用耐腐蚀材枓。
    23.1.4.2 采用电机驱动的输转泵应采用防爆电机,其性能应符合GB 3836.1的相关要求。
    23.1.4.3 输转泵的额定流量应不小于5L/s,额定压力应不小于0.2MPa。
    23.1.4.4 输转泵的吸粉率应不小于70kg/min。
    23.1.4.5 输转泵应连续运转可靠,运转过程中不应出现电机过热、异响、泵体渗漏等异常现象和故障。
    23.1.5 照明系统要求
    输转车如配备照明系统,其性能应符合GB 7956.14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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