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阻燃性能
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试验按7.1.1规定进行。
6.3.2 热稳定性能
整个救援手套试样和舒适层在(180±5)℃试验温度下保持5min,试样表面应无明显变化,且不应有 熔融、熔滴和剥离现象,其在长度和宽度方向上的收缩率不应大于5%。试验按7.6规定进行。
6.3.3 耐磨性能
本体掌心面组合材料表面加上基材为300g/m2,粒度为100目的砂纸,在9kPa的压力下,经8000次循环摩擦后,试样不应被磨穿。试验按7.5.1规定进行。
6.3.4 抗切割性能
割破力不应小于4N。若手套带有袖筒,则还应对袖筒进行试验,以各部分材料的最小割破力确定性能。试验按7.23.1规定进行。
6.3.5 耐撕破性能
本体掌心面和背面外层材料的撕破强力不应小于50N。当两者材料相同时,可只对掌心面外层材料进行试验。试验按7.4规定进行。
6.3.6 抗机械刺穿性能
本体组合材料抗刺穿力不应小于45N。试验按7.24.1规定进行。
6.3.7 整体防水性能
在进行整体防水性能试验后应无渗漏现象。试验按7.25规定进行。
6.3.8 灵巧性能
救援手套的徒手控制百分比不应大于200%。试验按7.26规定进行。
6.3.9 抓握性能
戴手套与未戴手套的拉重力比不应小于80%。试验按7.27规定进行。
6.3.10 穿戴性能
救援手套的穿戴时间不应大于25s。试验按7.28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