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Standard on occupational health for fire fighter
GBZ 221-2009
2009-10-26发布 2010-04-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首次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公安部消防局、首都体育学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所、北京体育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永青、赵朝阳、荣湘江、胡伟江、张星、杨建民、周军、王宇、毕赢、李德鸿、周安寿、黄汉林、余善法、赵丽、蔡立群、朱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