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1 位置
6.9.1.1 目测检查通信区域的位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1.1的规定。
6.9.1.2 目测检查通信区域的专用空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1.2的规定。
6.9.2 通信区域噪声
消防车满载,试验道路为铺装路面,道路的坡度不大于1%,试验时关闭警报器,消防车从30 km/h开始,以10 km/h为增速步长直至80 km/h,将精密噪声仪置于A计权慢挡,噪声仪传感器放置在坐姿的通信员耳旁测量各车速下噪声值,每个车速往返各测量一次,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2的规定。
6.9.3 通信区域照明
目测检查通信区域内照明开关及照明情况,副驾驶区域是否有独立照明灯的插座,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3的规定。
6.9.4 工作台
目测检查通信区域工作台,工作台是否平坦,有无尖锐的边角,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4的规定。
6.9.5 通信区域座椅
检查通信区域座椅的固定方式,当为非固定时,是否有座椅的储存固定空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5的规定。
6.9.6 设施的储存
6.9.6.1 检查为通信设施设置的箱柜是否能合理的容纳设备,并能为设备提供保护,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6.1的规定。
6.9.6.2 检查箱柜门上的锁止机构或插销装置在车辆运行或不使用设备期间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6.2的规定。
6.9.7 通信设备
6.9.7.1 按GB 50313进行通信系统设计要求的检查,并查看设备的国家级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7.1的规定。
6.9.7.2 检查当采用乘员室和驾驶室分隔设置,或指挥中心设在车身内时,是否有车内通话设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7.2的规定。
6.9.7.3 检查无线通信装置或控制台,是否有防振、防撞击等安全保护措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7.3的规定。
6.9.8 计算机和设备的安装
6.9.8.1 目测检查车辆结构空间,确定选用相应的计算机,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8.1的规定。
6.9.8.2 目测检查为计算机设备提供的外供电源接口处是否设有指示标牌,是否在标牌上注明电源的电压及电流强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8.2的规定。
6.9.8.3 检查计算机设备安装时是否有防震、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8.3的规定。
6.9.9 显示设备及安装
6.9.9.1 目测检查安装在车辆上的显示设备是否满足车辆的运行环境,将消防车在铺装路面以80 km/h行驶1 h,检查消防车内显示设备是否完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9.1的规定。
6.9.9.2 检查显示设备是否储存在封闭的箱柜内,柜内四周是否用衬垫加以保护,防止机械损伤,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9.2的规定。
6.9.9.3 目测检查显示监控器,是否安装于既能方便观察,又不会受到损伤的地方,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9.3的规定。
6.9.9.4 目测检查显示设备为外部安装时的安装要求,是否安装固定支架,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9.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