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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头盔 GA44-2015

    • 发布日期: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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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 预处理装置
    6.2.1.1 温度调节箱

    温度调节箱的温度应在50°C±2°C、-28°C±2°C范围内可控,箱内温度应均匀,温度的调节精确到1°C。
    6.2.1.2 辐射热照射箱
    辐射热照射箱内应有足够的空间,保证头盔被摆放在均匀辐照区域内,其热辐射通量应在10kW/m²±1kW/m²范围内可控,热辐射通量的调节精确到0.1kW/m²。
    6.2.1.3 水槽
    水槽应有足够体积使头盔完全浸没在水中,保证水温在20°C±2°C范围内可控。
    6.2.2 高温预处理
    将头盔置于50°C±2°C的温度中保持4h,取出后在10min内做完相应的试验。
    6.2.3 低温预处理
    将头盔置于-28°C±2°C的温度中保持4h,取出后在10min内做完相应的试验。
    6.2.4 浸水预处理
    将头盔置于温度为20°C±2°C的自来水槽内浸泡4h,取出擦干后在10min内做完相应的试验。
    6.2.5 辐射热预处理
    将头盔试验区域置于辐射热源的直接辐照下,其热辐射通量为10kW/m²±l kW/m²,辐照3min,取出后在10min内做完相应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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