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由头模、混凝土基座、冲击台架、钢锤和测试分析系统等部件组成,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混凝土基座:由钢筋混凝土制成,质量不小于500kg;
b) 头模:其尺寸应符合GB/T 10000—1988的要求;
c) 冲击台架:应能提升、悬挂和释放重锤,使之自由或导向下落的试验台架;
d) 钢锤:材质为45#钢,外形应均匀对称,质量为kg,锤头是半球形,半径为50mm±1mm,弦长不小于75mm;
e) 测试分析系统:由动态测力传感器、信号放大器及数据处理、显示、记录等仪器组成。频率响应范围0Hz〜5000Hz;力测量范围应能满足5.3.1的要求;冲击力峰值测量精度±2.5%。
6.4.2 试验步骤
将测力传感器刚性地安装在头模与钢板之间,其中心轴线与通过钢板中心的垂线重合,钢板面积为300mm×300 mm,厚25mm,并垂直地放置在坚固的混凝土基座上。将4顶头盔按6.2的规定分别进行高温、低温、浸水、辐射热预处理后,正常佩戴到适合的头模上,系紧下颏带,应保证帽箍与头模的接触为自然佩戴状态且稳定。用5kg钢锤自1m±0.01m的高度(锤头至帽顶的距离)自由或导向平稳下 落冲击头盔。钢锤下落轨迹应与头模中心线和测力传感器中心轴线一致,水平偏移不应大于3mm。 头模所受的冲击力通过显示、记录仪表测出。对经高温预处理的头盔、经低温预处理的头盔、经浸水预处理的头盔和经辐射热预处理的头盔分别进行冲击试验。记录试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