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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试验表面制品的实体房间火试验方法 GB/T25207-2010

    • 发布日期: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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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标定
    每次试验或连续试验以前应进行标定。
    注:计算公式参见附录F。
    燃烧器应直接放置在集烟罩下,使用表1中给出的燃烧器热输出进行标定。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应超过6s,且应从燃烧器引燃前1min开始测量。火源稳定后,对于每个热输出水平,基于氧消耗计算热释放速率在1min内的平均值,与基于气体流量计算的热输出平均值不一致性的偏差应在5%以内。 燃烧器热输出分布 10.2 系统响应
    系统的响应时间是指由点火源输出跃变到一个给定值至测得热释放速率到达该给定值的90%所需时间。将燃烧器放置在集烟罩下方1m的中心处时,燃烧器热输出阶跃变化的滞后时间不得超过20s,当按表1进行标定时,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应超过6s。
    10.3 精度
    排烟管道的流量由2m3/s(在0.1MPa和25°C条件下)到最大值平均分为四级。燃烧器的热输出为300kW。每级稳定状态下,测量的热释放速率在1min内平均值与实际热输出的平均值比较,误差不应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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