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推荐点火源
使用附录A中规定的满足下列要求的点火源:
a) 点火源应为丙烷气体燃烧器,燃烧器填充多孔、惰性材料(如砂),上表面为方形,其构造应使气流均匀到达整个开孔表面;
b) 燃烧器应放置在与门相对角落的地面上,器壁应与试样接触;
c) 燃烧器气源应为纯度不低于95%的丙烷。供气流量测量精度不低于±3%。燃烧器的热输出应控制在规定值的±5%范围内。
警示——所有设备(如管道、连接件、流量计等)应适于使用丙烷,并按规定安装。
为了安全,燃烧器宜装设远距离控制的点火装置,例如引燃火焰或电热丝,宜加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和燃气紧急切断装置。
6.2 其他点火源
可以使用其他点火源,参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