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消防汇总 > 正文

    救生抛投器 GB/T27906-2011

    • 发布日期:2018-05-24
    • 浏览次数:3383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2 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形之一时进行:
    a) 新产品投产前;
    b)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设计有较大改变时;
    c) 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或正常生产满三年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采取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10套,数量为2套, 每套提供备用气瓶1个。
    7.2.3 表2所列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则判型式检验合格。 表2

    7.3出厂检验
    抛投器应按表2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逐套检验,所检项目的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产品出厂检验合格。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