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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GA124-2013

    • 发布日期: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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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标志
    8.1.1 每台呼吸器的全面罩、供气阀、减压器、警报器、中压导气管、背具、气瓶、气瓶瓶阀上应有型号及供应商名称或注册商标。
    8.1.2 每台呼吸器的背具上应有以下标志内容:
    a)制造商名称;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生产日期和批号;
    d)认证标志。
    8.2 包装
    8.2.1 每台呼吸器应有固定的包装箱,包装箱应具有防震、防压的功能。包装箱的明显处应有以下标志内容:
    a)制造商名称、地址;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生产日期和批号;
    d)产品执行标准的代号。
    8.2.2 包装箱内应有使用维护手册、装箱单、合格证、备件及工具。使用维护手册应有以下内容:
    a)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b)维修、消毒、存贮及检查方面的指导;
    c)故障、原因和排除方法;
    d)气瓶内空气成分的说明;
    e)其他必要的说明。
    8.3 运输
    运输方式和条件如下:
    a)运输方式:可采用各种不同类型的交通工具进行运输;
    b)运输条件: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碰撞、重压,运输工具应具有防雨、防晒的功能;在作为普通货物运输时,气瓶应为空瓶,如采用带气状态运输时,应符合运输部门的规定。
    8.4 贮存
    呼吸器应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贮存室中存放,产品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箱内,避免阳光长时间的曝晒,不得与油、酸、碱或其他对产品有腐蚀性的物质一起贮存,严禁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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