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疏散抢救人员
7.1.1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人员出入。
7.1.2 组成疏散小组,进入泄漏危险区域,组织群众沿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的指定路线疏散。
7.1.3 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安全区域。
7.1.4 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救助。
7.1.5 将需要救治人员送交医疗急症部门救治。
7.2 泄漏源处理
7.2.1 制止泄漏
7.2.1.1 盛装固体介质的容器或包装泄漏时,应采取堵塞和修补裂口的措施止漏。
7.2.1.2 盛装或输送液态或气态的生产装置或管道发生泄漏,泄漏点处在阀门之后且阀门尚未损坏,可协助技术人员或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喷雾水枪掩护,关阀止漏。
泄漏点处在阀门之前或阀门损坏,不能关阀止漏时,可使用各种针对性的堵漏器具和方法实施封堵泄漏口:
a)容器出入口、管线阀门法兰、输料管连接法兰间隙泄漏量较小时,应调整间隙消除泄漏;
b)阀门阀体、输料管法兰间隙较大时,应采用卡具堵漏;
c)常压容器本体或输料管线出现洞状泄漏时,应采用塞楔堵漏或用气垫内封、外封堵漏;本体侧面、侧下不规则洞状泄漏应采用磁压堵漏法堵漏;缝隙泄漏可采用胶粘法或强压注胶法堵漏;
d)压力容器的人孔、安全阀、放散管、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表、液相管、气相管、排污管泄漏口呈规则状时,应用塞楔堵漏;呈不规则状时应用夹具堵漏;需要临时制作卡具时,制作卡具的企业应具备生产资质。
7.2.2 倒罐输转
不能有效堵漏时,采取下列方法进行倒罐输转:
a)装置泄漏宜采用压缩机倒罐;
b)罐区泄漏宜采用烃泵倒罐或压缩气体倒罐;
c)移动容器泄漏宜采用压力差倒罐;
d)无法倒罐的液态或固态泄漏介质,可将介质转移到其他容器或人工池中。
7.2.3 放空点燃
无法处理的且能被点燃以降低危险的泄漏气体,可通过临时设置导管,采用自然方式或用排风机将其送至空旷地方,利用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7.2.4 惰性气体置换
倒罐输转或放空点燃后应向储罐内充入惰性气体,置换残余气体。对无法堵漏的容器,当其泄漏至常压后也应用惰性气体实施置换。
7.3 泄漏介质处置
7.3.1 气体泄漏介质的处置
气体泄漏介质的处置方法为:
a)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b)用喷雾状水中和、稀释、驱散、溶解。使用喷雾水枪、屏封水枪,设置水幕或蒸汽幕,驱散积聚、 流动的气体,稀释气体浓度,中和具有酸碱性的气体,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或毒性气体向外扩散;
c)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
7.3.2 液体泄漏介质的处置
7.3.2.1 小量泄漏的一般处置措施
用沙土、活性炭、蛭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小量液体泄漏介质。如果是可燃性液体也可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
7.3.2.2 大量泄漏的一般处置措施
液体泄漏介质大量泄漏的一般处置措施为:
a)封闭下水道或沟口。用沙袋、内封式堵漏袋封闭泄漏现场的下水道口或排洪沟口;
b)稀释蒸气。用雾状水或相应稀释剂驱散、稀释蒸气;
c)覆盖。用泡沫或水泥等其他物质覆盖,降低蒸气危害;
d)筑堤收容,用沙袋或泥土筑堤拦截,或挖坑导流、蓄积、收容;若是酸碱性物质,还可向沟、坑内投入中和(消毒)剂;
e)收集转移。用泵将泄漏介质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7.3.3 固体泄漏介质的处置
7.3.3.1 固体泄漏介质的一般处置措施
固体泄漏介质的一般处置措施为:
a)收集。小量泄漏或现场残留的固体介质,可用洁净的铲子将泄漏介质收集到洁净、干燥、有盖的容器中;
b)筑堤收容。如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化处理后废弃;
c)覆盖。无法及时回收需要避光、干燥保存的物质,可用帆布临时覆盖;
d)固化。无法回收或回收价值不大的介质,可以用水泥、沥青、热塑性材料固化后废弃。
7.3.3.2 易燃泄漏介质的处置
易燃泄漏介质的处置方法为:
a)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并使用无火花工具将泄漏介质收集于袋中或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后,转移至安全场所,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地焚烧;
b)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可用水润湿,或用塑料布、帆布覆盖,减少飞散,然后使用无火花工具将泄漏介质收集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7.3.3.3 遇湿易燃泄漏介质的处置
遇湿易燃泄漏介质的处置方法为:
a)小量泄漏。用无火花工具将泄漏介质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回收。对于化学性质特别活泼的物质须保存在煤油或液体石蜡中;
b)大量泄漏。不要直接接触泄漏介质,禁止向泄漏介质直接喷水。可用塑料布、帆布等进行覆盖。在技术人员和专家指导下清除。
7.3.3.4 爆炸性泄漏介质的处置
爆炸性泄漏介质的处置方法为:
a)小量泄漏。使用无火花工具将泄漏介质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防爆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
b)大量泄漏。用水润湿,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7.3.3.5 腐蚀性泄漏介质的处置
腐蚀性泄漏介质的处置方法为:
a)小量泄漏。将泄漏地面洒上沙土、干燥石灰、煤灰或苏打灰等,然后用大量水冲洗,冲洗水经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b)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可视情用喷雾状水进行冷却和稀释;然后,用泵或适用工具将泄漏介质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7.4 清理泄漏现场
7.4.1 用喷雾水、蒸汽、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事故罐、管道、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气(液)。
7.4.2 少量残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等吸附,收集后作无害化处理。
7.4.3 在污染地面上洒上中和或洗涤剂浸洗,然后用清水冲洗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物。
7.4.4 少量残留遇湿易燃泄漏介质可用干沙土、水泥粉等覆盖。
7.5 处置行动要求
7.5.1 基本要求
7.5.1.1 应选择上风或侧上风方向进入现场,车停在上风或侧上风方向,避开低洼地带,车头朝向撤退方向。
7.5.1.2 严禁人员和车辆在泄漏区域的下水道或地下空间的正上方及其附近、井口以及卧罐两端处停留。
7.5.1.3 安全员全程观察、监测现场危险区域或部位可能发生的危险迹象。
7.5.1.4 堵漏操作时,应以泄漏点为中心,在储罐或容器的四周设置水幕、喷雾水枪等对泄漏扩散的气体进行围堵、驱散或稀释降毒。
7.5.1.5 一线处置人员应少而精。采取工艺措施处置时,应掩护和配合事故单位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实施。
7.5.1.6 当现场出现爆炸险情征兆威胁到处置人员的生命安全时,应当立即命令处置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清点人数,待条件具备时,再组织处置行动。
7.1.7 对易燃易爆介质倒罐时应采取导线接地等防静电措施。
7.5.1.8 洗消污水的处理在环保部门的检测指导下进行。
7.5.2 特殊要求
7.5.2.1 有毒性泄漏介质
除7.5.1要求外,对有毒性泄漏介质处置还应做到:
a)泄漏危险区应设有毒品警告标志;
b)需要采取工艺措施处置时,处置人员应掩护和配合事故单位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实施;
c)对参与处置人员的身体状况,应进行跟踪检査。
7.5.2.2 爆炸性泄漏介质
除7.5.1要求外,对爆炸性泄漏介质处置还应做到:
a)现场应禁绝火源、电源、静电源、机械火花;高热、高能设备应停止工作;若泄漏区有非防爆电器开关存在则不应改变其工作状态;
b)避免撞击和摩擦泄漏介质;
c)避免现场的震动和扬尘;
d)防止泄漏介质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狭小空间。
7.5.2.3 腐蚀性泄漏介质
除7.5.1要求外,对腐蚀性泄漏介质处置还应做到:
a)应采取措施避免处置人员皮肤、眼睛、黏膜接触泄漏介质;
b)禁止泄漏介质与易燃或可燃物、强氧化剂、强还原剂接触;
c) 禁止直接对强酸强碱泄漏介质和泄漏点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