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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GA1283-2015

    • 发布日期:2018-06-07
    • 浏览次数:3595
    7.1 火灾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组织安全疏散,实施初起火灾扑救。
    7.2 火灾扑灭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应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7.3 未经火灾调查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破坏火灾现场。
    7.4 火灾调查结束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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