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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51157-2016

    • 发布日期: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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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1 作业型物流建筑、综合型物流建筑的作业区应优先采用天然采光及自然通风。 9.7.2 物流建筑的窗地面积比宜为1:10~1:18,窗应均匀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功能以采光为主的物流建筑,宜用固定窗,窗地面积比宜取大值;     2 窗功能以通风为主的物流建筑,宜用中悬窗,窗地面积比宜取小值,且取值应按自然通风换气次数验算核定。 9.7.3 当物流建筑采用顶部采光时,相邻两天窗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工作面至天窗下沿高度的2倍。 9.7.4 当物流建筑以自然通风为主时,进风面(开口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夏季主导风向、最有利进风的方位布置;     2 主导进风面与夏季最多风向交角宜为60°~90°,并不应小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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