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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51157-2016

    • 发布日期: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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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1 大型、超大型物流建筑宜分别设置建筑智能化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所需的机房。 14.6.2 大型、超大型单体物流建筑或进出车辆超过120辆次/h的物流建筑,宜设置车辆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宜具备长期固定车辆及临时车辆管理功能,并宜根据车辆进出的数量、停车场地容量以及管理需求设置车辆占位探测及引导系统。 14.6.3 除害熏蒸处理房、危险品库宜设手动应急报警按钮;应根据物品存放的要求,选择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探测器以及放射性物质检测等与环境相适应的探测装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14.6.4 物流建筑作业区的管线敷设在地面内时应穿金属导管;墙面及顶棚上的管线宜采用封闭式缆槽盒或钢管明敷设。当存在利用金属定位或导向的移动设备时,在移动设备所经过的路径中不宜敷设金属管或电缆。 14.6.5 在室外重型车辆通过的区域内的管道及人孔,应采取相应的抗压措施。

    条文说明 14.6 其他 14.6.1 大型、超大型物流建筑中的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除按常规建筑设置通信机房、消防控制中心、安防监控中心等机房外,还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以及物流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或物流自动控制监控系统)所需的机房。     各类智能化系统机房可根据使用功能和管理的需要独立设置,亦可多个系统集中设置。特别是对上述三个系统而言,大规模的货物处理系统往往自动化程度较高,由货物自动控制监控系统来集中监控。因此,宜根据项目规模、投资及货物处理系统需求设置集中监控机房,以满足物流建筑的业务需求。 14.6.2 对于进出车辆较多的物流建筑,设置车辆管理系统,既可对车辆进行卡口、收费管理,又可对车辆进入站台作业进行调度,能加快车辆放行速度,避免高峰期车辆阻塞道路。 14.6.4 物流建筑内通常会有叉车等搬运与运输设备运行,因此要求在地面内敷设的管线应穿金属保护管。在有些物流建筑中会存在利用金属定位或导向的移动设备,例如穿梭车利用感应地面的金属导轨来运行,这种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在该种设备运行区域的地面敷设金属管或电缆,以免影响移动设备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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