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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51157-2016

    • 发布日期: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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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1 物流建筑的消防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按下列要求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1 作业型物流建筑应执行有关厂房的规定;     2 存储型物流建筑应执行有关仓库的规定;     3 综合型物流建筑的作业区、存储区应分别执行有关厂房和仓库的规定。 15.1.2 物流建筑的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建筑的消防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有关办公、生活服务用房等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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