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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 发布日期: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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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1 风管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边长小于等于400mm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时,间距不应大于3m。螺旋风管的支、吊架的间距可为5m与3.75m;薄钢板法兰风管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m。垂直安装时,应设置至少2个固定点,支架间距不应大于4m。
        2 支、吊架的设置不应影响阀门、自控机构的正常动作,且不应设置在风口、检查门处,离风口和分支管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3 悬吊的水平主、干风管直线长度大于20m时,应设置防晃支架或防止摆动的固定点。
        4 矩形风管的抱箍支架,折角应平直,抱箍应紧贴风管。圆形风管的支架应设托座或抱箍,圆弧应均匀,且应与风管外径一致。
        5 风管或空调设备使用的可调节减振支、吊架,拉伸或压缩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不锈钢板、铝板风管与碳素钢支架的接触处,应采取隔绝或防腐绝缘措施。
        7 边长(直径)大于1250mm的弯头、三通等部位应设置单独的支、吊架。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2 风管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应保持清洁,管内不应有杂物和积尘。
        2 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应合理,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3 法兰的连接螺栓应均匀拧紧,螺母宜在同一侧。
        4 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风管法兰的垫片材质应符合系统功能的要求,厚度不应小于3mm。垫片不应凸入管内,且不宜突出法兰外;垫片接口交叉长度不应小于30mm。
        5 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风管穿出屋面处应设置防雨装置,且不得渗漏。
        6 外保温风管必需穿越封闭的墙体时,应加设套管。
        7 风管的连接应平直。明装风管水平安装时,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为3‰,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明装风管垂直安装时,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2‰,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暗装风管安装的位置应正确,不应有侵占其他管线安装位置的现象。
        8 金属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连接处应完整,表面应平整。
            2)承插式风管的四周缝隙应一致,不应有折叠状褶皱。内涂的密封胶应完整,外粘的密封胶带应粘贴牢固。
            3)矩形薄钢板法兰风管可采用弹性插条、弹簧夹或U形紧固螺栓连接。连接固定的间隔不应大于150mm,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间隔不应大于100mm,且分布应均匀。当采用弹簧夹连接时,宜采用正反交叉固定方式,且不应松动。
            4)采用平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连接后板面应平整。
            5)置于室外与屋顶的风管,应采取与支架相固定的措施。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3 除尘系统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倾斜敷设时,风管与水平夹角宜大于或等于45°;当现场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小坡度和水平连接管。含有凝结水或其他液体的风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最低处设排液装置。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4 集中式真空吸尘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吸尘管道的坡度宜大于等于5‰,并应坡向立管、吸尘点或集尘器。
        2 吸尘嘴与管道的连接,应牢固严密。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5 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目测平顺、不应有强制性的扭曲。可伸缩金属或非金属柔性风管的长度不宜大于2m。柔性风管支、吊架的间距不应大于1500mm,承托的座或箍的宽度不应小于25mm,两支架间风道的最大允许下垂应为100mm,且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6 非金属风管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连接应严密,法兰螺栓两侧应加镀锌垫圈。
        2 风管垂直安装时,支架间距不应大于3m。
        3 硬聚氯乙烯风管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承插连接的圆形风管,直径小于或等于200mm时,插口深度宜为40mm~80mm,粘接处应严密牢固;
            2)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应小于风管壁厚,长度宜为150mm~250mm;
            3)采用法兰连接时,垫片宜采用3mm~5mm软聚氯乙烯板或耐酸橡胶板;
            4)风管直管连续长度大于20m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支管的重量不得由干管承受;
            5)风管所用的金属附件和部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4 织物布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挂系统的安装方式、位置、高度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平安装钢绳垂吊点的间距不得大于3m。长度大于15m的钢绳应增设吊架或可调节的花篮螺栓。风管采用双钢绳垂吊时,两绳应平行,间距应与风管的吊点相一致。
            3)滑轨的安装应平整牢固,目测不应有扭曲;风管安装后应设置定位固定。
            4)织物布风管与金属风管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锐口划伤的保护措施。
            5)织物布风管垂吊吊带的间距不应大于1.5m,风管不应呈现波浪形。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7 复合材料风管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6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复合材料风管的连接处,接缝应牢固,不应有孔洞和开裂。当采用插接连接时,接口应匹配,不应松动,端口缝隙不应大于5mm。
        2 复合材料风管采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应采取防冷桥的措施。
        3 酚醛铝箔复合板风管与聚氨酯铝箔复合板风管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插接连接法兰的不平整度应小于或等于2mm,插接连接条的长度应与连接法兰齐平,允许偏差应为—2mm~+0mm;
            2)插接连接法兰四角的插条端头与护角应有密封胶封堵;
            3)中压风管的插接连接法兰之间应加密封垫或采取其他密封措施。
        4 玻璃纤维复合板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的铝箔复合面与丙烯酸等树脂涂层不得损坏,风管的内角接缝处应采用密封胶勾缝。
            2)榫连接风管的连接应在榫口处涂胶粘剂,连接后在外接缝处应采用扒钉加固,间距不宜大于50mm,并宜采用宽度大于或等于50mm的热敏胶带粘贴密封。
            3)采用槽形插接等连接构件时,风管端切口应采用铝箔胶带或刷密封胶封堵。
            4)采用槽型钢制法兰或插条式构件连接的风管,风管外壁钢抱箍与内壁金属内套,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螺孔间距不应大于120mm,螺母应安装在风管外侧。螺栓穿过的管壁处应进行密封处理。
            5)风管垂直安装宜采用“井”字形支架,连接应牢固。
        5 玻璃纤维增强氯氧镁水泥复合材料风管,应采用黏结连接。直管长度大于30m时,应设置伸缩节。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8 风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部位。安装后,手动或电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阀板关闭应严密。
        2 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或等于630mm的防火阀,应设独立支、吊架。
        3 排烟阀(排烟口)及手控装置(包括钢索预埋套管)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索预埋套管弯管不应大于2个,且不得有死弯及瘪陷;安装完毕后应操控自如,无阻涩等现象。
        4 除尘系统吸入管段的调节阀,宜安装在垂直管段上。
        5 防爆波悬摆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和自动排气活门安装时,位置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标高的允许偏差应为±5mm,框正、侧面与平衡锤连杆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5mm。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9 排风口、吸风罩(柜)的安装应排列整齐、牢固可靠,安装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应为±10mm,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为3‰,且不得大于20mm。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10 风帽安装应牢固,连接风管与屋面或墙面的交接处不应渗水。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11 消声器及静压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声器及静压箱安装时,应设置独立支、吊架,固定应牢固。
        2 当采用回风箱作为静压箱时,回风口处应设置过滤网。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3.12 风管内过滤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器的种类、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过滤器应便于拆卸和更换。
        3 过滤器与框架及框架与风管或机组壳体之间连接应严密。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3.13 风口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口表面应平整、不变形,调节应灵活、可靠。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
        2 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应为10mm。
        3 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为3‰。
        4 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2‰。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14 洁净室(区)内风口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1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口安装前应擦拭干净,不得有油污、浮尘等。
        2 风口边框与建筑顶棚或墙壁装饰面应紧贴,接缝处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3 带高效空气过滤器的送风口,四角应设置可调节高度的吊杆。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查验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6.3 一般项目

    6.3.1 本条对风管系统支、吊架安装质量的验收要求作了规定。风管安装后,还应立即对其进行调整,以避免出现支、吊架受力不匀或风管局部变形。
    6.3.2 本条对系统风管安装的位置、水平度、垂直度等的验收要求做了规定。对于暗装风管的水平度、垂直度,条文没有做出量的规定,只要求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这不是降低标准,而是从施工实际出发,如果暗装风管也要求其横平竖直,实际意义不大,况且在狭窄的空间内,各种管道纵横交叉,客观上也很难做到。
        本条按类别对无法兰连接风管安装中基本的质量验收要求做了规定。
    6.3.3 本条强调除尘系统风管安装的特殊规定,水平管应尽量地少。同时,条文对含有凝结水或其他液体的风管安装规定了坡度应符合设计,并在最低处设置排液装置的要求。
    6.3.4 本条对集中式真空吸尘风管系统安装中基本质量的验收要求做了规定。
    6.3.5 本条对风管系统中的柔性短管安装的要求比原规范有所增加,既限制了长度,又需要设置承托的座、箍或吊带,其宽度还不应小于25mm,支架的间距不得大于1500mm等基本质量的验收要求。柔性短管使用长度与口径有关,直径小于或等于300mm的应遵守条文的规定。对于大口径的柔性短管的使用,在系统阻力允许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
    6.3.6 本条对非金属风管系统的安装,按材质分别作了规定,验收时应逐一对照执行。织物布风管是比较新的均匀送风口或风管,由于重量轻,且为柔性材料,采用支、吊架的组成与金属风管有较大的不同,应引起重视,尤其是钢丝绳与滑轨的安装是布风管的基础,应做到牢固、位置准确,风管安装后不呈现出波浪形或扭曲。
    6.3.7 本条对复合材料风管系统的安装,按材质分别做了规定,验收时应逐一对照执行。有关玻璃纤维增强氯氧镁水泥复合材料风管的安装,条文中特强调了30m及以上要求设置伸缩节,至于其他的要求应与其他硬质复合材料风管相同。
    6.3.8 本条对风管系统中各类风阀安装质量的验收要求做了规定。
    6.3.9 本条对风管系统中吸、排风罩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
    6.3.10 本条对风管系统中风帽安装的最基本的质量要求(牢固和不渗漏)做了规定。
    6.3.11 本条对风管系统中消声器及消声静压箱相对于风管,重量大,不宜由风管来承受,故强调独立设置支、吊架。
    6.3.12 本条规定了在风管内安装空气过滤器的要求。
    6.3.13 本条对风口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风口安装质量应以连接的严密性和观感的舒适、美观为主。
    6.3.14 净化空调系统风口安装有较高的要求,故本条做了附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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